各二级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省职改办文件规定和学校实际,经2018年11月19日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我校2018年度职称评审学科组的组建及评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相应学科组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的专业及学科组组建要求,我校2018年职称评审共设9个学科组,具体如下:
序号 |
学科组名称 |
牵头单位 |
参与评议对象及范围 |
1 |
纺织与材料学科组 |
纺织学院 |
纺织学院、材料学院、技术研究院正常申报人员 |
2 |
化工与环境学科组 |
化工学院 |
化工学院、环境学院正常申报人员 |
3 |
机械电子数计学科组 |
机械学院 |
机械学院、电子学院、数计学院正常申报人员 |
4 |
经管会学科组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正常申报人员 |
5 |
艺术学科组 |
艺术学院 |
艺术学院、服装学院、传媒学院正常申报人员 |
6 |
外语与体育学科组 |
外语学院 |
外语学院、体育课部正常申报人员 |
7 |
马克思主义学科组 (思政学科组) |
马克思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常申报人员及辅导员 |
8 |
实验学科组 |
资产管理处 |
各二级单位实验系列正常申报人员 |
9 |
绿色通道人员评议组 |
校职改办 |
全体“绿色通道”申报人员 |
以上学科组均由牵头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组建,学科组依照学校相关评审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校职改办公室备案,职称申报人员相应地在相关学科组参加评审推荐。
根据辅导员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的要求,成立“思政学科组”,挂靠在“马克思主义学科组”,辅导员系列申报人员在马克思主义学科组(思政学科组)参加评审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参与评审。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突出贡献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评审,具体由职改办负责。
二、学科组组建原则、职责和要求
(一)学科组组建原则
为维护学科组评议公信力,做到好中选优,做好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科学、严肃、公正。现明确学科组评委组成规定如下:
1.评委由学科组牵头学院根据省职改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专家条件,选聘相关学科校内外在职正高职称人员组成。
评委入选条件:(1)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2)从事本专业(学科)技术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知名度;(3)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及各类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4)熟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基本政策,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有全局观念;(5)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坚持回避原则(当年配偶参评或有直系亲属参评者,应予回避)。
3.各学科组评委人数为7至11人(需为单数),由组建主体根据实际评审需要确定,评委所属专业应涵盖参加评议教师的专业与方向。校外(院外)专家一般不低于1/3。
4.评委每年更新要超过1/3以上,同一评委不能连续3年担任同一学科组评委;
5.学科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6.学科组依照学校相关评审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备案;
7、学科组应加强对评委身份的保密管理,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保密制度、泄露评委名单者将予以追责;
8、学科组未按要求设立的,校职改办应责令其按要求调整,调整完毕后方可进行评审。
(二)学科组职责
1、根据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评议经校职改办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
2、负责本学科组所有参评正高、副高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
3、负责本学科组中、初级系列的评审工作。
(三)学科组评议方式
学科组要可根据本学科实际,采用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面试评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其中,高级职称评议一律设置业绩述职答辩环节,述职答辩内容为:1、简历:个人学历、经历,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申报职务等情况。2、主要业绩: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在思想、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工作量及获奖等情况。述职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述职报告应全面、简洁,重点在2部分内容。
(四)学科组评议要求
学科组评议工作依照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对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成果(含著作、论文)和贡献进行综合评议,按一定比例推荐,形成推荐意见,按照职称申报级别进行排序,并将结果报送校职改办。
三、学科组评议投票规则
1、坚持“公示制度”。
2、做到双“三分之二”(到会评委最少为学科组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结果为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才算通过,小数点四舍五入)。
3、学科组评审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教学为主型”教师。今年,对正常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严格按照80%的比例进行推荐,各学科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教学为主型”教师;中级按评审条件进行推荐。
4、学科组评审需要按申报职称级别报送评议推荐结果,并向校评委提供学科组排序结果。
5、保存原始投票记录等相关材料备查。
6、按省职改办有关要求,原则上投票只能进行一轮(实行实名投票,汇总表结果签字认可),投票前应充分讨论酝酿。
7、遇学科组无法决定的特殊情况,报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时间安排
11月27日—12月3日,各学科组组织评审。
各学科组评审务必于12月3日前按要求向校职改办(人事处)上报评议结果及《2018年职称评审学科组评议结果表》,高级、中级、初级职称推荐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推荐评审结果要在牵头单位及人事处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及时报校职改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我校组建大学科组的第一年,请各单位尤其是牵头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报送方案,严格程序。今年的学科组评议继续采用备案制,各学科组务必在评审会议召开之前,于11月26日前将评审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含学科组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报校职改办(人事处)备案,接受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和校职改办的监督和检查。
校职改办邮箱:rsc@wtu.edu.cn
联系电话:59367479,联系人:李彦樟。
武汉纺织大学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