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改办[2015]6号)(见职称工作下载专区)精神,经我校职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申请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含教授、副教授)的教师的评审材料由学校统一审核。请相关教师参照《武汉纺织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纺大职改[2014]2号)整理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学院根据我校评审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申报材料请学院收齐后于9月1日前交至人事处(行政楼31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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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