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3〕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3〕3号) 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一)项目选拔主要面向省属高校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选派办法”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要求及湖北省教育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派资助学科领域为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国计民生及重点产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急需紧缺人才相关的专业学科。
(三)选派采取推选高校、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高校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并确定推选名单;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请认真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Fhome)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日-5月9日。
(二)申请人必须提前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后方可申报,邀请信中开始留学起止时间应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三)有以下情况不得申报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
1.已获教育厅出国访学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的;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
3.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5.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资助回国服务期不满四年的。
三、工作安排
请申请人于2023年5月9日16:00前按照《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1),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含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以及《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提交至人事处315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颖
电 话:027-59367479
邮 箱:rsc@wtu.edu.cn
校内在线咨询交流QQ群:246966836
附件:
1.《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国(境)内外访学研修申请表》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