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3〕6号)要求,自2024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调整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式,全面实施“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将原来由“个人合作渠道”申报方式调整为由各省主导、学校申报的“项目制”申报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及评审办法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省教育厅今年拟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设立5个地方创新子项目,每年选派50-60人公派出国访学研修,项目执行周期为3年。
(一)项目申报方式
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请各二级院部认真谋划,精心设计,按时报送项目申请;项目经学校整合统筹后,向省教育厅集中申报。项目获批后,拟派出人员由学校负责推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录取。留学人员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二)重点支持学科方向
1.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和国计民生领域。
2.服务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等急需紧缺人才相关的学科专业;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三高地、两基地”建设相关学科领域;湖北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重点学科专业领域。
3.其他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
(三)选派类别
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所含学科应在我省拟重点支持学科领域范围内,且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与国外有相关合作基础。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且具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协议为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4.我校可申报1-2个子项目,选派人员以每项目每年2-5人为宜。
二、项目人选及管理
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后,我校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人员选拔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被推荐人员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项目经获批后,学校将对被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2023年获批项目将从2024年起实施。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院部认真阅读实施办法,整合统筹并进行全面摸底,及时填报《2023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于2023年6月6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至人事处315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颖
电 话:027-59367479
邮 箱:rsc@wtu.edu.cn
附件:
1.《2023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2.《2023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