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发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好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158号)、《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3号)、《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武纺大〔2018〕16号)等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推荐和三级岗位人选的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至2020年9月9日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二级岗位由学校负责组织推荐申报,由省人社厅组织评审;三级岗位由学校负责组织评审聘用,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二、申报职数
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我校拟新设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职数,以及此次申报二、三级岗位的人员情况,确定此次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职数和三级岗位选聘职数。
三、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见附件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武纺大〔2018〕16号)规定的申报条件执行(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9月21日前)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业绩清单》(附件3)提交到学院,并提交申报竞聘条件(或直接申报认定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其中涉及到论文分区的须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二)学院审核(9月25日前)
学院审核申报人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达到申报条件,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等情况。经审核合格后,汇总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在9月25日16:00前将申报人员个人业绩清单和汇总表交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9月30日前)
学校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根据岗位任职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专家评审(10月15日前)
学校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评审,投票产生拟推荐人选排序名单,确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建议推荐人选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
(五)学校审定(10月23日前)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要求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上报省人社厅。
上述时间如有调整以校园网主页通知为准。
五、相关政策
(一)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岗位条件的人员申报。
(二)“双肩挑”人员通过学科所属学院进行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双肩挑”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申报人选的10%。
(三)凡申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相关成果、奖励、荣誉称号等均须为受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以后取得,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五)本次选聘,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9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认真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清正廉洁,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进程,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申报人员要本着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注重材料的真实性,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对于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材料不得填报,杜绝学术不端现象发生;要强化专业评价环节,确保推荐人选业绩突出、业内公认;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和推荐人选公示。
联 系 人:人事处 易卉
联系电话:59367480 电子邮箱:5831567@qq.com
附件: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
2.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
3.武汉纺织大学申报专业技术 级岗位人员业绩清单
4.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