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辅导员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行政管理职级“双线晋升”的政策,拓宽辅导员晋升渠道,根据《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武纺党发[2016]10号)、《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辅导员管理职级晋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符合学校管理岗相关任职条件的在编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4号)中规定的七、八级职员晋升资格条件执行。具体如下:
(一)认定管理岗八级职级的,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管理九级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后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后具有六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十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有大学本科学历;
6.具有十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有大专学历;
7.具有二十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8.在其他单位具有副科级任职经历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派出挂职一年及以上经历的。
(二)认定管理岗七级职级的,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博士除外),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见习期满;
2.获得硕士学位后具有六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普通本科毕业后具有十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工作二十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有大学本科学历;
5.具有二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大专学历;
6.具有三十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认定程序
工作流程 |
时间安排 |
备 注 |
发布通知 |
2019年12月11日 |
校园网公布 |
个人申请 |
2019年12月16日前 |
对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
认定初审 |
2019年12月20日前 |
学工处考察业绩、初审建议 |
审定公示 |
2020年1月6日前 |
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认定、网上公示 |
学校发文 |
2020年1月10日前 |
学校发文 |
四、组织领导
辅导员管理职级认定工作由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实施,重大问题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相关事宜
1.本次申报岗位时,有关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辅导员管理职级的认定,只涉及管理岗位任职资格,不改变所聘岗位类别,工资待遇不变,管理职级认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3.因工作需要,今后辅导员转聘到管理岗的,按学校转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参考认定的管理职级聘用。
4.申请人员分别填写附表1和附表2,并于12月16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表1纸质版交学工部汇总,附表2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831567@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易卉 59367480
附:
附表1: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管理职级认定表.docx
附表2:干部任免审批表.docx
人事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