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发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好三级岗位人选的选聘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3号)和《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至2018年3月7日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三级岗位选聘条件的人员。学校负责组织申报评审,结果报湖北省人社厅备案。
二、申报职数
根据省人社厅核准的我校拟新设三级岗位职数,确定此次我校三级岗位选聘职数,以排序顺序确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公示。
三、申报条件
三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应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教书育人业绩显著。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破,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振兴作出重大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直接申报认定条件
现受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认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资格。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2.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国家级科技奖或艺术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或者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4.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或湖北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或者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6.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
7.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8.国家“_”项目入选者,或省“_”项目入选者;
9.全国美术作品展银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或省美术作品展览金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0.湖北省科技成果推广奖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11.湖北省教学名师获得者;
12.“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13.“_奖励计划”青年_,或“_”特聘教授;
1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SCI收录A区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A&HCI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3篇以上。
(二)申报竞聘条件
现受聘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五);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省部级教科研项目至少3项(不含指导性项目);
3.国家级科技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获得者,或者省部级科技或省美术作品展览银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技,或者省部级科技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或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国家级科技奖获奖者(个人排名前五);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评价优秀等次;
5.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者以我校为申报单位的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二),或三等奖获得者(个人排名第一);
7.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
8.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主要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二);
9.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个人排名前二),或者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10.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11.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湖北省政府津贴获得者;
12.省部级及以上受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1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期刊论文被SCI二区以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收录2篇及以上,或在SSCI 收录A区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2篇及以上。
申报竞聘或直接认定三级岗位的有关项目、成果和业绩应为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取得。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16日前)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须用A4纸填报打印(附电子版);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复印件、考核报告(附电子版)等材料提交到学院,并提交申报竞聘条件(或直接申报认定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和相应的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及主要教科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涉及到论文分区的须提供检索报告。
(二)学院审核(5月18日前)
学院审核申报人所填表格是否规范、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达到申报条件,党风廉政、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等情况。经审核合格后,汇总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18日16:00前将申报人员个人申请表、相关支撑材料和汇总表交人事处(行政楼31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rsc@wtu.edu.cn。
(三)资格审查(5月22日前)
学校人事处、科技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根据岗位任职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述职评审(5月25日前)
学校组成专家评审组,根据岗位任职基本条件,采取现场述职的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评审打分,以排序顺序产生拟聘用人选名单,确定三级岗位推荐人选。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现场述职内容为拟申报的类型、申报业绩条件及聘期内(2014年2月至2018年1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述职汇报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拟申报的类型及申报业绩条件:
选择申报类型(直接申报认定或者竞聘申报);说明业绩成果符合直接申报认定条件或竞聘申报条件的具体条款。
第二部分:上一聘期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基本情况:
德:主要指申报人员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治学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
能:主要指申报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指申报人员接受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完成岗位工作的主动性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绩:主要指申报人员聘期内取得的工作业绩,在项目、论文、奖励、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五个方面任务完成情况。
廉:主要指申报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情况等。
第三部分:下一聘期工作业绩目标任务:
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职责,汇报下一个聘期在项目、论文、奖励、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五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请相关单位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述职PPT于5月21日中午12:00前发至人事处邮箱rsc@wtu.edu.cn。
(五)结果公示(5月31日前)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三级岗位推荐人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要求将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备案。
上述时间如有调整以校园网主页通知为准。
五、相关政策
(一)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岗位条件的人员申报。
(二)“双肩挑”人员通过学科所属学院进行申报。
(三)凡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相关成果、奖励、荣誉称号等均须为受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以后取得,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四)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五)本次选聘,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7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认真传达到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推荐人选政治合格、清正廉洁,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进程,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二)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申报人员要本着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注重材料的真实性,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对于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材料不得填报,杜绝学术不端现象发生;要强化专业评价环节,确保推荐人选业绩突出、业内公认;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和推荐人选公示。
联 系 人:黄 莹
联系电话:59367480 电子邮箱:rsc@wtu.edu.cn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请表
2.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3.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三级(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人事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