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44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拟推荐吴晓光同志为2013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2013年9月9日至9月11日)。公示期间,若对该同志有意见者均可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向纪委、人事处反映。
纪委:阳光校区行政楼六楼,59367563;
人事处:阳光校区行政楼三楼,59367478。
人事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