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岗范围
管理岗位上能够胜任教学或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部分工作人员。
二、转岗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育事业,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有较大的教学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潜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当水平)。
(三)符合相关2008年、2009年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引进计划的有关要求。
三、转岗程序
(一)转岗人员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校内转岗审批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转岗人员所在单位研究同意;
(三)人事处审核资格,并介绍至相关单位进行业务考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四级或六级证书、科研成果等);
(四)相关单位依据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的考核程序进行业务考核,并将党政联席会议意见经请示单位主管校领导后报送人事处;
(五)人事处审核;
(六)学校审批。
四、转岗待遇
岗位确定为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后享受相关待遇。
附:
武汉纺织大学校内转岗审批表.doc
人 事 处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