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人才办公室
组织人才引进日常工作,落实引进人才待遇;专家工作(推荐、选拔、申报及日常管理)。
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收集优秀人才信息,建立人才信息库。
2、负责各级各类人才招聘的对外宣传、联络等日常工作。
3、各类专家(含客座、名誉教授)的推荐、申报、选拔及日常管理。
4、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落实住房、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事宜。
5、协助处长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负责办理以处名义印发的各种报告、请示、批复、规定、办法等拟稿工作。
6、负责上级、学校及各部门文件、报告、请示的发放、登记、传阅、转递和催办。负责人事处的印签、介绍信、经费和函件的保管和使用。
7、负责人事处校园网页内容的设计、制作、更新和维护。
8、负责安排处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了解处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助处长协调处内各科室工作。
9、协助处领导做好处内管理等自身建设和人事信息资料的基本建设工作。
10、承担安排以处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经处领导委托代表人事处出席学校或部门召开的有关会议。
11、受理来信来访及信访处理的催办。
12、负责全处文书工作(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立卷等)。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27-59367478
二、师资(职改)办公室
组织制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人才引进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职称工作(评审及聘任、管理工作)、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工作、有关人才引进层次认定、人事考试等。
1、负责起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时研究师资队伍状况,向处领导和学校提交师资队伍建设状况的报告和建议。
2、负责制定新进教师年度计划。
3、处理高层次人才(院士、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的应聘申请、审核、报批、签约和聘任事务。
4、处理兼职(客座、名誉)教授聘任申请、审核、报批事务。
5、负责院士、政府特贴、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人才工程、纺织之光奖、教学名师等人选的评定和推荐工作。
6、做好师资统计与分析工作。
7、负责优秀青年教师资助经费的管理工作。
8、负责起草师资培训计划及政策;负责处理教师国内进修、脱产学习、攻读学位的申请、审核、报批和管理事务。
9、负责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讲学、考察、访问、进修、公派出国留学等人员的选派工作。
11、负责师资培训、进修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及师资培训经费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每年教师职务评审的计划进程安排;做好教师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的初审和学校学科组、评委会评审材料的准备,以及评审会议的会务工作。
13、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14、负责拟定教师职务晋升办法和规定;计算教师编制和各类岗位数,确定教师高、中、初职务的合理比例。
15、负责拟定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办法,以及教师的聘后管理和考核工作。
16、负责其它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27-59367479
三、人事办公室
机构编制与岗位管理、人事调配、人事日常管理(人员异动、职工退休、自费出国办理)、军转复员安置、校内竞岗聘任、人事争议等。
1、负责各类人员的接收和安置;办理各类新录用人员报到手续。
2、负责办理各类人员离退休、辞职、辞退、离岗退养、自动离职等手续。
3、负责办理各类人员工作调动手续,包括调出学校和校内调动。
4、负责办理教师延长退休、返聘手续。
5、负责人事制度建设、岗位设置及编制管理。
6、负责校内竞岗聘任工作。
7、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统计及人事月报表、年报表的制作。
8、负责开具介绍信、有关人事证明。
9、行政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级别确定的考核和任免手续;
10、负责军转复员安置。
11、教职工人事信息库的维护建设和各类人事报表工作。
12、教职工工作证和校徽的发放和管理。
13、学历学位清查工作。
14、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电话:027-59367480
四、劳资办公室
编制工资总额计划、工资统计、工资异动管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日常管理;校内分配改革方案的拟定,校内津贴、博士津贴等的核算、核发;教职工(含离退休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工资、福利、津补贴、奖励等管理工作;人员经费发放的核定工作;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含编制外用工);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工人考级及聘任管理工作;编制外用工管理;各类人员社会保险的办理;劳保福利费的发放;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
1、负责全校在编人员国家工资的核定和发放工作;负责非教学单位的校内津贴的核定和发放、指导各二级教学单位校内津贴的发放;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工资库的管理与维护。
2、负责处理全校各类人员的日常工资变动(职务职称变动、岗位变动、工资正常晋级等)。
3、负责各类特殊人员津贴(博士津贴、返聘人员津贴等)的发放。
4、负责人员经费发放的核定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含编制外用工),办理教职工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请、销假手续。
6、负责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贴的发放。
7、负责各类人员社会保险的办理及社保金的结算、转移、核定。
8、负责编制外用工岗位核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及考勤、工资发放等工作。
9、负责货币化福利、探亲路费、遗属补助等各类劳保福利费的发放。
10、负责工人等级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及聘任工作。
11、负责各类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
12、负责劳动工资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3、负责与工资福利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27-59367501
五、院士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办公室)
负责落实有关院士的政策待遇;做好院士的医疗保障及健康服务;协助做好院士团队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公文处理、信访接待、资产管理等。
1.负责落实国家.湖北省和学校有关院士的医疗保障及健康服务等待遇。
2.负责高层次人才的日常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心理测试、体检、购买保险等)。
3.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
4.负责专家公寓的日常使用与管理工作。
5.负责人事处办公室相关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27-5936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