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8 点击:
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4月20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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