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落实《关于吸纳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4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申请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团队或二级单位(见附件1);
二、聘用对象:2020年高校毕业生(原则上硕士及以上学历);
三、聘用方式:由学校会同二级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和社会保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提供聘用申请书面材料,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报人事处审批;
五、经费支出:科研助理的相关经费(含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渠道开支。
人事处联系人:黄莹;联系电话:59367501、13407149439。
附件:1.《关于吸纳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鄂科技通[2020]49号).pdf
2.
武汉纺织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计划申报表.docx
人事处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