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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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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纺织大学关于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会计人员面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应聘人员: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同意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7】61号)文件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学校于9月7日上午组织了笔试,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岗位需求计划数,按1:5的比例确定了25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曹姗姗、陈本立、陈  沁、陈思颖、陈  威

    付  薇、李  静、刘洁宇、刘李含春、刘素曼

    卢建国、罗  惠、孟  梦、潘  阳、瞿  茜

    任泽芸、盛海怡、田小雨、涂先婕、万  迷

    夏  玲、肖飞飞、谢  萌、徐  甜、张  燕

    二、面试时间

    1、抽签:9月10日上午8:00-8:15

    2、面试:9月10日上午8:30-12:30

    三、面试地点

    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数字化中心会议室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心理测试时间及方式

    心理测试与面试同时进行,心理测试采用限时网上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应聘人员应在限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络限时回答测试问题(测试答题时间限定为1小时,从登录成功开始计时);心理测试结果由软件自动生成,作为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心理测试地点

    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传媒学院西配楼S403教室

    七、有关要求

    1、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父母单位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3、题目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

    应聘人员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以上面试及心理测试的各个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武汉纺织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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