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武纺大人[202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院工作人员1人,从事办公室相关公文起草、活动资料的整理与归档等工作,协助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整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条件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专业;
4.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能够长期稳定从事科研管理相关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处于执行期内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系统(https://rszp.wtu.edu.cn)中注册并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
(二)报名要求
1.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wtu.edu.cn/)的“招聘信息”栏另行公布。
(四)考核及心理测试
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五)体检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wtu.edu.cn/)的“招聘信息”栏另行通知。身心健康检查出现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wtu.edu.cn/)的“招聘信息”栏另行公布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补录公示。
(七)办理审批和入职
拟招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自公示日结束起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内其工资与待遇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修订)》(武纺大人〔2023〕9 号)执行。
2.凡与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4.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01
邮箱:1572370728@qq.com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