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205号)精神,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2019年度省人社厅下达给我校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额1个。
二、选拔对象
省突专家选拔对象主要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申报。
二、推荐条件(见附件1)
申报省突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选拔条件原则上按《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1〕55号)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 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奖者;或者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显著经济 效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若同一项目重复授奖,只计最高奖励。
2、近5年获一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经相关法定机构评价,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高,其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发展新兴学科,发展专业基础有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者。
3、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及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且被确定为新学科的创始人或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并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在科学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方面,主持承担国家和省(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组织评价为有重大发明 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所创建的新教育原理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 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中,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以及被聘 为“特聘教授”者可优先推荐。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省内同行公认,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者。
7、长期在水利、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等工程技术行业中工作,技术领先,业绩突出,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中,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 家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优秀勘测设计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以及在防汛抗洪中做出突出贡献,被省政府授予一等 功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优先推荐。
8、长期在农业教育、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科技教育、成果转化、技术改造以及新品种、新上述条件中涉及奖励等级的,奖励等级每降低一档,其获奖次数应增加一次。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向所在院(部)申请,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2、学校统筹推荐人选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人选,报学校审定;
3、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4日,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 系 人:彭张冲
联系电话:59367478
附件: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