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和高层次人才聘任管理的规定要求,现将学校2016年高层次人才及助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6年度在聘的高层次人才。其中,聘期期满的人员还需参加聘期考核。参加本次考核的高层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2016年度在聘的高层次人才助手(人事处审批备案人员)。
二、考核程序
1.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本年度或聘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考评,如实填报《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或《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二)。
高层次人才助手根据本人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考评,如实填报《高层次人才助手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三)。
2.各院部对高层次人才及助手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对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总结、汇报、答辩、评议表决,或根据聘期任务完成情况量化计分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3.学校人才办组织考核评议专家小组对院部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实名投票。考核评议专家小组成员由人才办从学术委员会专家组、教师引进审议小组成员中抽取。
4.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标准
高层次人才考核应坚持多方面、全方位的立体考评方式,考核标准应客观公平,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聘任合同规定进行考核评议。高层次人才及助手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坚持以下考核标准。
1.年度或聘期实际来校工作时间达到合同规定时间二分之一及以上的,才具备参评“合格”及“优秀”资格。
2.年度或聘期工作职责完成合同规定职责三分之一及以上的,才具备参评“合格”及“优秀”资格。
3.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专家,需提交说明或申请,考核评议专家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议。
高层次人才助手考核主要是结合《武汉纺织大学关于为高层次领军人才配备助手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工作职责、高层次人才年度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等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1.院部要开展综合评议,并在相关栏目内签署明确意见。
2.高层次人才考核结果需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3.相关考核标准、考核投票等材料需存档备案备查。
4.2017年1月3日前,二级院部将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表或聘期考核表(纸质一式两份)及教学科研等相关支撑材料(纸质一份)、高层次人才助手年度考核表(纸质一式两份)、高层次人才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四)、高层次人才助手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至学校人才办(人事处315室),电子版发送至rsc@wtu.edu.cn。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丁英英 孟凡贺
电 话:027-59367478 Email:rsc@wtu.edu.cn
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