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2025年是“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的收官之年,为做好2025年度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上级相关要求,现就招聘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按需引进。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的原则,全面分析现有人员总量、层次、结构,围绕学科及专业建设急需,按需申报引进计划,促进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2.突出重点。优先满足学科建设重点需要,统筹推进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和博士点建设的学院,应着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其他学科重点考虑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教师。
3.科学设岗。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原则上要求博士学历学位,特殊情况须提供放宽学历学位条件说明,围绕优化队伍结构合理设置年龄、职称等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
4.总量控制。要从严从紧控制进人计划,申报人数根据2025年退休人数及现有团队建设情况确定。教师教学工作量不足的专业,不安排引进教师计划。新开专业可视情况科学制定引进计划。
二、申报类别
1.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领军人才(国家级“四大”、“四青”人才)。
2.专任教师:主要是指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青年博士。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党政联席会要集体研究,科学制定本学院计划,统筹兼顾教师引进与培养工作,用好用活现有师资力量。按照公开招聘要求,2024年未完成的进人计划不再保留至2025年,须重新论证后申报。2024年度人才团队考核结果为C的团队,原则上不再申请引进人才。
2.按时提交。各学院在2024年11月20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的附件表格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57493248@qq.com。
联系人:丁英英(联系电话:027-59367478)
附件:2025年度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申报表
人事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