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和《关于明确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委托收费单位的通知》(鄂人设函[2011]383号)文件规定,为顺利推进2021年度综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对2021年度综合系列任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收取评审费,现通知如下:
一、评审费标准
评审费收取标准为: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鄂财综发[2011]32号)。职称评审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按校财务收支规定专款专用。
二、缴费时间
请2021年度综合系列任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2021年9月1日至9月6日到财务处行缴纳评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评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财务联系人:熊爽。联系电话:7301。
武汉纺织大学人事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