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2019年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省职改办文件规定,经2019年11月14日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我校2019年度职称评审学科组的组建及评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相应学科组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的专业及学科组组建要求,我校2019年职称评审共设8个学科组,具体如下:
学科组牵头单位院长、书记负责邀请本组涉及的所有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成立学科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通知精神集体研究学科组组建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通知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员相应地在相关学科组参加评审推荐。
根据辅导员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的要求,成立“思政学科组”,挂靠在“马克思主义学科组”,辅导员系列申报人员在马克思主义学科组(思政学科组)参加评审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参与评审。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突出贡献人才通过“绿色通道”评审,具体由校职改办负责。
二、学科组组建原则、职责和要求
(一)学科组组建原则
为维护学科组评议公信力,做到好中选优,做好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工作科学、严肃、公正,从今年开始,各二级院部须建立评委专家库,专家库原则上按照学科组评委数1:3的比例建库。现明确学科组评委入选条件、评委组成和工作纪律规定如下:
1、评委库专家入选条件
(1)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本专业(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担当本专业(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2)从事本专业(学科)技术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知名度;
(3)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及各类中青年专家优先入选;一般应有校外(学院外)2名专家入选;
(4)熟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基本政策,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有全局观念;
(5)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评委组成
(1)评委会专家不少于7人,须为单数,学科组根据实际评审需要确定具体人数。设组长1人,副组长1-2名。组长、副组长由学科组评委酝酿推选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声誉的评委担任;
(2)学科评议组评委要综合考虑评审类别、学科、专业。由不同学院组成的学科评议组原则上保证各学院评委数均等,如学院评委达不到上述要求,可从校外(学院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评委;
(3)学科组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应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作用,要求至少1名学院纪检员(或者教职工代表)参与学科评议组评委抽取及学科组评议监督工作。评委抽取时间的具体要求:拟上午评审的前一天晚上下班后抽取,下午评审的上午十点之后抽取,晚上评审的下午四点之后抽取;
(4)学科组评委一年内不得同时担任2个以上(含2个)学科组评委会评委,同一评委不能连续3年担任同一学科组评委。评委每年更新要超过1/3以上。
3、工作纪律
(1)学科组评议实行封闭管理,评委名单不对外公布。学科组工作人员和评委在评审期间不得向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学科组评议时,须至少1名学院纪检员(或者教职工代表)到场监督,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监督表;
(3)学科组应加强对评委身份的保密管理,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保密制度、泄露评委名单者将予以追责;
(4)当年配偶参评或有直系亲属参评者,应予回避,不得担任评委;
(5)学科组未按要求设立的,校职改办应责令其按要求调整,调整完毕后方可进行评审。
(二)学科组职责
1、根据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评议经校职改办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要求;
2、负责本学科组参评正高、副高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
3、负责本学科组中级系列的评审工作;
4、可根据评审需要进行相关政策及评审情况咨询。
(三)学科组评议方式
学科组可根据本学科实际,可采用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面试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评议。其中,高级职称评议设置业绩述职答辩环节,述职答辩内容为:1、个人简历:个人学历、经历,现任职务及任职年限,申报职务等情况。2、主要业绩: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科研、工作量及获奖等情况。述职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申报人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核的材料组织答辩内容,做到真实准确、简明扼要,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四)学科组评议要求
学科组评议工作依照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对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实际工作业绩、成果(含著作、论文)和贡献进行综合评议,按一定比例推荐,形成推荐意见,按照职称申报级别进行排序,并将结果报送校职改办。
三、学科组评议投票规则
1、学科组与会评委须达到应到评委2/3以上方可召开。
2、同意票达到与会评委的三分之二(小数点向上取整)以上为评审通过,各组根据职数评审推荐。
3、学科组评审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学为主型”教师。今年,对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职称的人员分别严格按照80%的比例进行推荐。
4、学科组评审需要按申报职称级别报送评议推荐结果,并向校评委提供学科组排序结果。
5、学科组牵头单位须保存原始投票记录等相关材料3年,以备核查。
6、学科组遇无法决定的情况,及时报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时间安排
11月25日—12月2日,各学科组组织评审。
各学科组务必于评审结束当天按要求及时向校职改办(人事处)上报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推荐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见附件),同时在牵头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及时报校职改办。
校职改办将个学科组推荐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我校进一步优化了学科组设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二级单位党委的作用,成立学科评议领导小组,加强对职称评审政策文件的学习,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所有工作环节有记载、留痕迹,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认真指导,加强监控。学校对学科组组建提出明确要求,校职改办对相关二级单位的学科组秘书进行培训,规范评审工作;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加强过程监控。通过职称评审发挥“杠杆作用”,让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破除论资排辈,评出学术道德,评出学术氛围。
3、报送方案,严格程序。今年的学科组评议继续采用备案制,各学科组务必在评议会议召开之前,于11月25日前将评审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学科评议领导小组的组建、评委库名单、学科组评委抽取方案、召开评议会时间、地点及学科组秘书名单)报校职改办(人事处)备案,接受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和校职改办的监督和检查。
校职改办邮箱:rsc@wtu.edu.cn
联系电话:59367479,联系人:李彦樟。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职称评审学科组评议推荐票》
2、《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职称评审学科组评议汇总表》
3、《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度职称评审学科组评议向高评委会推荐名单》
4、《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职称评审监督记录表》
5、《评审专家承诺书》
武汉纺织大学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