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召开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述职测评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二级岗位考核时间:11月2日(周三)下午14:00
2.三级岗位考核时间:11月3日(周四)上午8:00
二、会议地点
1.二级岗位考核地点:
阳光校区国际学术报告厅
2.三级岗位考核地点:
阳光校区行政楼二楼学术报告厅(理工组)
阳光校区行政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人文艺术组)
三、参加人员
1.全体在家校领导;
2.受聘在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
3.专家评委;
4.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人事处、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发院负责人;
5.学院代表:各二级院部院长、书记、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教师代表(每个院部选派5名教师代表,带上签字笔,由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带队参加)。
四、相关要求
1.请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受聘人员按以下内容进行述职。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受聘人员述职内容为聘期内(2018年2月至2022年1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聘用合同有关约定情况,具体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述职汇报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德、能、勤、廉等四个方面的基本情况:
德:主要指受聘人员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治学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
能:主要指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指受聘人员接受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完成岗位工作的主动性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廉:主要指受聘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情况等。
第二部分:绩方面的基本情况:
绩:主要指受聘人员聘期内取得的工作业绩,依据聘用合同有关约定,围绕项目、论文、奖励、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五个方面完成情况总结述职。
2.受聘人员现场述职时间严格控制在8分钟以内。述职内容必须真实有据;若未按规定进行述职的人员,视为放弃聘期考核。
3.请参加会议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
人事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