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我校下列人员拟通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杜 康 张啸海 何子烨 杜 玮 倪成章 王晟旻 周嘉诚 罗 航 阳 杰 吴 璇
李静雯 姚 娜 张若筠 李 刚 黄玉菁 余 豪 徐 骁 李乾瑶 杨硕硕 别秉霖
钟高翔 王 通 马晓雪 张博涵 王 晨 孟亚洁 杨华利 吕 帅 叶璐瑶 刘红霞
唐贤方 程 君 张心心 吴 渊 万 军 聂 梓 方 菲 郎乔奇 刘凯思 李俊祥
张婧杰 冯安然 姜雨琪 罗梦颖 胡烈锋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
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人事处联系人:路畅
联系电话:7479、13018058380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丽丽
传 真:(027)87327255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路8号409室
人事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