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杠杆作用,全面、正确、客观、公正地评价第二轮聘期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第三轮岗位聘用做好准备,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武纺大[2014]号)、《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武纺大[2010]5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合同约定,经2018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全员第二轮岗位聘期考核及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轮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1.考核对象:全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省管干部除外)。2018年1月31日前退休人员、参加工作不满1年者可免于考核。
2.考核时间:此次考核聘期考核时间为2014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二)考核依据、内容、等级确定
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武纺大人[2014]1号)相关条款执行。考核按照学校统一考核程序,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公开述职、组织专家评议、民主测评、全院教职工投票等灵活公正的方式。
其中,第二轮聘期《事业单位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的《岗位说明书》的各项指标是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挡。
(三)考核程序
1. 上报方案。各单位将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考核工作方案报人事处。
2. 个人自评。个人总结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并对照《事业单位单位聘用合同》中《岗位说明书》的目标任务自评,并填写考核表。聘任在专任教师、非教师专技、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分别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非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岗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3)和《武汉纺织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4)。
3. 单位考核。各单位严格对照第二轮聘期《事业单位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的《岗位说明书》的各项指标,按照本单位考核方案规定的程序,完成对本单位职工的考核,确定考核等级,签署意见并签字。
4. 公示反馈。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和复议。同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并报人事处。
5.学校审定。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后,公示考核结果。
(四)指标分配与结果应用
1.指标分配。学校下达各单位优秀指标控制数,按照参加考核人数乘以优秀比例确定。基准优秀比例为13%,每增加一次优秀,优秀比例增加1%。各单位优秀人数可少于控制数,不得突破控制数,优秀指标控制数另行通知。
2.结果应用。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武纺大人[2014]1号)相关条款执行。部分条款明确如下:
(1)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聘期考核基本称职者,扣发半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不称职的,扣发一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本次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岗位聘用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作为第三轮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新一轮岗位聘用中,可不参加评审直接续聘本岗位(二、三级岗位的续聘按照湖北省相关政策实行)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优先聘用;聘期考核结果为称职者,在新一轮岗位聘用中,可以申请聘本岗位或竞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者,在新一轮岗位聘用中,只能申请比现聘岗位级别低的岗位;聘期考核为不称职者,降低一级聘任。连续两次聘期考核不称职者,学校将予以解聘。
(3)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下者,第二年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待聘任到新岗位后,按所聘岗位兑现其工资待遇。
(4)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的重要指标。聘期考核结果将成为职工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等工作的重要考察指标。
二、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聘期期满的高层次人才(名单见附件6)。
(二)考核内容
根据《高层次人才聘任合同》规定进行考核评议,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治学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
2.在岗情况:实际到校工作时间等。
3.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效果、教学研究、举办学术讲座或论坛、指导学生等业绩。
4.科研工作:个人科研业绩、团队建设、学科及平台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情况。
(三)考核等级
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际业绩和贡献、尊重差异、分类分级实施的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聘期实际到校工作时间未达到合同规定时间二分之一的人员,不能评议“合格”及“优秀”等次;
2.聘期工作职责未完成合同规定职责三分之一的人员,不能评议“合格”及“优秀”等次;
3.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交说明及支撑材料,学校考核评议小组审定后给予考核等次。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高层次人才进行自我评价,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二级院部。“_”项目入选人员填报《2017年度_履职情况表》(见附件7);其他高层次人才(_、_、阳光学者计划等项目入选人员填报《武汉纺织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8)。
2.院部评议。各院部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评议,签署意见并公示,同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结果学院汇总表》并报人事处(见附件9)。
3.学校考核。学校人才办组织专家对高层次人才进行综合考核评议,聘期考核采取公开答辩方式,由高层次人才个人或学院代表(含助手)在学校考核评议会上进行总结陈述(配PPT,每人总计8分钟)。
4.审定公示。学校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
(五)结果应用
高层次人才及二级院部应及时按照考核工作要求,对照高层次人才聘期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开展考核评议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发放岗位津贴及续聘的依据。
三、工作安排
(一)2018年1月12日学校发布《第二轮教职工聘期考核及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各二级单位组织学习、传达考核文件精神。
(二)2018年1月22日前完成个人自评工作。
(三)2018年1月29日前,各单位完成单位考核工作,并在相应聘期考核表签署意见,考核结果须公示三天。
(四)1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考核汇总公示,并将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
1. 第二轮聘期考核(管理五级、六级考核表交至组织部,联系人:汪晶,电话59367487;其他人员考核表交至人事处,联系人:黄莹,电话59367480,汇总表电子版发至2010055@wtu.edu.cn)
(1)《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聘期考核表》纸质版(盖章)
(2)《武汉纺织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盖章签字)
2. 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材料交至行政楼315室,联系人:丁英英,电话59367478,汇总表、总结陈述PPT发至邮箱rsc@wtu.edu.cn,现场总结陈述时间另行通知)
(1)《2017年度_履职情况表》、《武汉纺织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纸质版(盖章)
(2)《武汉纺织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结果学院汇总表》(盖章签字)
(3)个人总结陈述PPT
(五)2月1日前,学校完成审定工作。考核结果分别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公示7天。
四、相关说明
(一)学校高度重视聘期考核工作,第二轮聘期考核和高层次人才考核坚持以岗位说明书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全面考核职工个人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在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的,应分阶段按照不同阶段的岗位目标对照考核。
(三)既是在编在岗人员,又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应同时参加第二轮全员岗位聘期考核和高层次人员聘期考核。
(四)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各类岗位的考核组织领导,审议通过各单位考核结果。管理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聘期考核由组织部组织实施,其他人员的聘期考核和高层次人才的聘期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五)各单位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选取具代表性的本单位教职工为成员,各考核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应于考核前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六)各二级单位要在本单位及时学习传达学校聘期考核通知与要求,对照职工聘用合同中的岗位说明书和聘用协议,认真组织职工做好聘期内的工作总结和自评;各考核小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握考核工作要求,执行考核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聘期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聘期考核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确保做到组织得力、程序到位、工作规范。
2.广泛发动,加强宣传。聘期考核是岗位聘用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加大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聘约管理,严格聘期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是岗位聘用的基本要求。
3.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聘期考核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好考核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扎实工作,确保聘期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
2.《武汉纺织大学其他专业技术(非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
3.《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岗位聘期考核表》
4.《武汉纺织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表》
5.《武汉纺织大学第二轮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6. 参加聘期考核的高层次人员名单
7.《2017年度_履职情况表》
8.《武汉纺织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表》
9.《武汉纺织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结果学院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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