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首页
  • 机构及职责
    1. 人事处工作职责
    2. 部门领导
    3. 机构设置
    4. 师资力量
  • 服务指南
    1. 人才工作
    2. 职称工作
    3. 师资培训
    4. 人事管理
    5. 工资福利
    6. 社会保险
  • 政策法规
    1. 人才工作
    2. 职称工作
    3. 师资培训
    4. 人事管理
    5. 工资福利
    6. 社会保险
  • 下载专区
    1. 人才工作
    2. 职称工作
    3. 师资培训
    4. 人事管理
    5. 工资福利
    6. 社会保险
  • 通知公告
    1. 人才工作
    2. 职称工作
    3. 师资培训
    4. 人事管理
    5. 工资福利
    6. 社会保险
  •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 人才工作
  • 职称工作
  • 师资培训
  • 人事管理
  • 工资福利
  • 社会保险

工资福利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工资福利  -  正文

关于调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预扣标准和一次性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预扣标准和

一次性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一)》(鄂人社发[2017]8号)、《关于在汉中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118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将调整2017年预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标准和一次性补贴标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预扣标准

1.调整缴费工资基数

基本工资按2016年12月对应的调标后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缴费基数按《在汉中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缴费基数标准表(2017年度)》(见附件)对应标准执行,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基本工资的12个月的平均值计算,改革性补贴含按湖北省规定算法计算的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2.缴费比例不变

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仍然按鄂人社发[2015]64号规定的基数执行,即计算个人基本养老保险(8%)和职业年金(4%)。

3.计算办法

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月缴费=(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56元+绩效工资缴费基数+年终一次性奖金+改革性补贴)*12%

4.执行时间

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预扣新标准,从2017年5月起执行,2017年1-4月仍然按原标准预扣,待养老保险正式参保后结算,多退少补。

二、调整2014年10月以后职务职级晋升的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

1.调整基本工资计发工资基数

2014年10月以后职务职级晋升的退休人员的一次性退休补贴计发基数调整为,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4年9月基本工资。

2.计发月数不变

计发月数仍然按鄂人社发[2015]54号规定执行,即139个月。

3.计算办法

一次性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4年9月基本工资*139个月

4.执行时间

2017年4月以后退休的职务职级晋升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按新标准执行;2014年10月-2017年3月职务职级晋升的退休人员,按新标准计算一次性补贴,并在5月工资中补齐差额部分。


附:在汉中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缴费基数标准表(2017年度)



                                                    人事处

                                                2017年 4月24日


上一篇:2017年4月考勤公示

下一篇:2017年3月考勤公示

友情链接: 武汉纺织大学 湖北省人社厅 人才招聘系统 职称评聘 人事管理系统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Human Resource Department, Wuhan Textile University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一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 59367479  E-mail: rsc@wtu.edu.cn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