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校教师、专职辅导员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度现聘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教师、专职辅导员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必须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所聘任的岗位,申报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包括按政策规定延迟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教师系列申报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武纺大职改〔2024〕2号)执行。
专职辅导员系列申报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纺大职改〔2023〕6号)执行。
实验技术系列申报按照《武汉纺织大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武纺大职改〔2023〕5号)执行。
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评审相关政策
(一)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对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实行师德师风公示,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评价把关,坚持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一票否决制”。同等条件下,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湖北省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学校道德模范、荆楚好老师、最美教师优先。
(二)水平能力测试
1.教师系列
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以综合评教结果为主要依据,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制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并组织测评,测评结果须报校职改办备案。对于近4个学期的综合评教结果排名在院部教师中的后10%(向下取整)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2.专职辅导员系列
专职辅导员水平能力测试以学生满意度评价为主要依据,由学工部负责制定水平能力测试方案并组织测评,测评结果须报校职改办备案。对于近3年在学生满意度评价中排名后10%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3.实验技术系列
资产处负责制定实验技术系列水平能力测试方案并组织测试,测评结果须报校职改办备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标准实行双线控制,原则上合格线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60分,高级职称合格率不超过80%,中级合格率不超过90%。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3年。
(三)关于任职时间和业绩成果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时间以上一级职称评审当年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准,截止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业绩成果填报(9月27日-10月9日)
1.教学业绩成果
申报人员需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账号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在人才人事——教职工信息——教学业绩成果里,填报教研项目、教学成果奖、教研论文、指导学生获奖等。
2.科研业绩成果
申报人员需在科研系统填报科研业绩成果;新入职人员的非我校为第一单位的业绩成果、2025年获批基金的业绩成果、访学研修期间的业绩成果,需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账号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在人才人事——教职工信息——科研业绩成果里,填报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等。
3.一年以上相关经历
申报人员需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账号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在人才人事——教职工信息——一年以上相关经历里,填报辅导员等学生工作经历、博士服务团等科技服务活动工作经历、访学研修经历等。
4.辅导员其他业绩成果
辅导员系列申报人员需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账号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在人才人事——教职工信息——辅导员其他业绩成果里,填报个人所受表彰、所受媒体宣传报道等。
5.实验系列相关业绩成果
实验系列申报人员需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账号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在人才人事——教职工信息——实验系列相关业绩成果里,填报申报条件中的“必要条件”第二条相关业绩,以及“可选条件”中有关实验工作获奖业绩。
(二)职能部门审核(10月10日-10月23日)
校职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辅助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师风情况的认定;人事处负责审核资历等基本条件;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科研业绩成果的认定;本科生院负责教学业绩成果的认定;研究生院负责德育研究生导师身份、研究生教学情况、研究生科研项目等的认定;学工部负责辅导员(学生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工作量、获奖等情况的认定;团委负责辅导员所带团支部获奖情况的认定。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员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职称系统填报(10月24日-10月26日)
申报人员使用校内统一身份账号登录学校一网通办,在人事人才——职称评审系统里按照系统操作说明完成填报,填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综合材料一览表》,需导出打印提交所在单位,系统里同步推送至所在单位审核。
具体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2《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四)二级单位推荐(10月27日-10月29日)
各二级单位成立职评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教授委员会、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评审推荐工作。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学校颁布的各系列评审条件,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议。评议应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在系统审核通过,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不得向学校推荐,并在系统里退回。
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需在本单位网页或指定地点公示不少于3天。各二级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员《2025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综合一览表》(职称系统直接导出)、《评审工作方案》、《职称工作小组成员一览表》、《推荐公示结果》电子档、加盖公章的纸质档交至校职改办(设在人事处)。
(五)资格审核公示(10月30日-11月4日)
校职改办对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资格、拟提交学科组评议人员名单、材料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今年学校继续沿用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个人申报时,要如实填报个人业绩,真实反映成果贡献。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宣传职称文件,组织申报人员学习操作手册,认真及时做好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的组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做好材料准备,确保职评工作顺利开展。各二级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校职改办。
校职改办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59367479
QQ交流群:511589981(用于当年申报人员实名加入)
附件:
1.各系列申报条件
2.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3.2025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校职改办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