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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0 点击: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全体退休职工:

根据《关于2020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代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

(1)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45人/月;

(2)199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40元/月;

(3)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35元/月。

2.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工龄)挂钩调整,每满一年增加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其中,基本养老金为2019年12月发放的养老金(基本退休费、离退统一保留、生活补贴、2016年调待、2017年调待、2018年调待和2019年调待之和)。

3.适当倾斜

(1)1953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增加20元/月。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的,增加60元/月 。

四、相关说明

1.此次调整为初步调整,最终确定数待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后,由社保机构最终确定并结算。

2.“老机保”人员调待,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大集体“企社保”人员补差待遇,待社保经办机构调待完成后执行。

3.此次退休金调整后的增额部分,2020年8月进新增的“2020调待”工资项,并在8月工资中一次性补发1至7月增资部分。


                           人事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