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职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二、个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9月21日—10月9日(10月10日后网络将关闭)。
三、现场确认事项
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10月10日
地点:申请人本人到人事处(阳光校区行政楼315)进行确认。
四、申请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以A4格式正反打印而成,并贴好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现学历为研究生,本科为师范专业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6、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博士、教授、副教授可免试普通话,申请免试者需填写免试审批表(附件四),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7、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或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8、学校出具的已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教师类职称证书等)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学院院办领取)
9、由教务处系统打印的一学年以上教学任务书(课表)复印件,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思政教师课表可由学工处提供。
10、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二,并由学院签署鉴定意见、盖章)。
11、体检表。(人事处下载专区正反打印, 2014年7月及以后参加工作人员由学校根据进校体检合格表予以认定,其余人员需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12、申请人员《面试标准评分表》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附件三,并由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博士、教授、副教授可免试,申请免试者需填写免试审批表(附件四),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13、一寸彩照1张,和上传照片为同一版。
五、注意事项
1、以上3-7项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单面复印,并由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2、1-12项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好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3、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缺一不可,因材料不完备无法完成申请的,请于下次按通知要求重新申请。
10月11日前申请人应将材料交至人事处(阳光校区行政楼315室)。逾期未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的教师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联系人:游坜民
联系电话:59367478
人 事 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