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武科人[2007]14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教学名师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名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教学名师限于我校具有教授职称,教龄满15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2.长期从事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工作,近5年来,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260学时,其他教师每学年不少于240学时,科研为主型教师每学年至少系统主讲一门课程。
3.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4.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获得省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奖。
5. 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名额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及评议、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被推荐的教师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至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个人申报、院部推荐:2013年6月4日—6月13日截止,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
人 事 处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