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对我校合同制聘用人员开展2024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以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岗位实绩为重点内容,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全面考核劳动合同制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二级单位聘岗人数不超过3人,推荐优秀人数不超过1人;聘岗人数高于3人,推荐优秀人数不超过2人。
二级单位推荐“优秀”等次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年度内工作情况PPT述职。合同制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述职内容,结合平时考勤、民主评议、服务对象和领导评价等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形式打分,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以不超过合同聘用制可定等次人数的20%(13人)来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3、2024年6月30日之后到岗的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四、考核程序
各用工单位成立5-7人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组长由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确定等次、结果公示、人事处审核等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各用工单位可根据合同制聘用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12月11日前,合同制聘用人员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各用工单位开展组织考核,进行会议述职、民主测评、结果公示。
2、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合同制聘用人员,并向人事处报送考核结果。
3、“优秀”等次人员由学校述职评选后确定。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全面准备的原则,规范运作程序,严密组织实施。
2、科学实施。各用工单位把年度考核与年终总结、平时考核、聘期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考核范围,严格把握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依据。
3、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用工单位于2024年12月13日下午4:00前将《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4年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317室),电子版发至1572370728@qq.com。
联系人:刘艳丽
联系电话:027-59367501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2024年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