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教职工履职尽责行为,提升教职工的整体素质,现就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专项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含各类聘用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个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1),对个人年度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总结,并对照考核内容及要求,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自评等次。
(二)单位考核。各二级单位可根据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和教研室评价等情况,结合教职工师德师风表现,确定单位考评等次,由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机关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根据个人自评情况,结合教职工师德师风表现,确定单位考评等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学校审定。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各二级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复核汇总并上报学校审定。
(四)存档备案。学校将《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存入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
四、考核等次
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教职工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未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合格”。
2.教职工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凡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同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进行“一票否决”。
五、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在2024年12月25日前,将《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附件1)和《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提交至行政楼314室,电子版发送至2019094@wtu.edu.cn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2.落实责任,敢于担当。师德师风考核要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扛起责任,敢于担当,切实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
4.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师德师风考核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联系人:袁萌
电 话:027-5936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