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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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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第四轮岗位聘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作者:人事处    浏览次数:

为正确、客观、公正地评价第四轮聘期中期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为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做好准备,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武纺大[2014]号)、《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武纺大[2010]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1.考核对象:全校受聘在岗在编教职工(不含校领导)。新入职未满1年者免于考核,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及年薪制专任教师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另行组织考核。

2.考核业绩成果所属时间:此次聘期中期考核起止时间为2022年2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二、考核依据、等次及成果运用

1.考核依据

考核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暂行办法(试行)》(武纺大人[2014]1号)相关条款执行,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业绩成果材料审核、公开述职、组织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

根据人员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原则,各类人员在“业绩”的考核内容上可有不同的侧重。

(1)教师:主要考核人才培养、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学科与队伍建设等方面职责履行情况。包括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工作的质与量,教书育人的成绩;研究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提高教学质量的实绩;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的实绩;编写教材、发表论著的数量和水平;承担科研项目、经费以及获得科研成果的情况。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专业技术工作的成绩和贡献,为教学、科研工作以及师生员工服务的实绩。

    (3)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量和完成情况;在本岗位创新和开拓性工作的业绩;与本部门和其他部门同志协作配合的实绩。

    (4)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四轮聘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的《岗位说明书》的各项指标是考核的主要依据。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热情,积极努力,正常履行聘期岗位职责。其中,专任教师系列,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要求聘期年均教学工作量达标,且完成科研指标任务一半及以上,并积极主动参与二级单位相关工作。

不合格:第四轮岗位聘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

(2)受党内、政纪处分或国家法律惩处;

(3)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群众意见很大,影响恶劣,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4)专任教师系列,聘期年均教学工作量未达标,且科研指标任务完成不足20%的;

(5)其他经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不合格的。

其他情况为基本合格。

3.成果运用

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由二级单位考核小组下发书面预警通知单,进行约谈提醒并对其逐一做出具体分析,帮助其制定后续工作计划,加强指导和督促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本年度考核评优。

四、考核程序

1.上报方案(2025年6月3日-6月9日)

各二级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选取具代表性的本单位教职工为成员,各考核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应于考核前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2.个人自评(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

聘任在各类岗位人员总结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并对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岗位说明书》的目标任务,分别填写相应岗位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4),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其中,在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的,应分阶段按照不同阶段的岗位目标对照折算考核;“双肩挑”人员分别参加两类岗位的考核。

3.单位考核(2025年6月17日-6月24日)

各二级单位对照第四轮聘期《事业单位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的《岗位说明书》的各项指标,按照本单位考核方案规定的程序,完成对本单位在编教职工的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4.公示反馈(2025年6月25日-6月30日)

各二级单位将考核结果反馈本单位教职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教职工监督和复议。同时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第四轮聘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并报人事处。

5.学校审定(2025年7月1日-7月10日)

人事处、教务处、科发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完成考核结果的核查、评议及审核。

五、工作要求

聘期中期考核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把握考核工作要求,执行考核工作纪律,确保做到组织得力、程序到位、工作规范,明确“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导向,切实保障教职工权益,确保考核任务规范、高效、圆满完成。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聘期中期考核》

2.《武汉纺织大学专业技术(非教师)岗位聘期中期考核表》

3.《武汉纺织大学管理岗位聘期中期考核表》

4.《武汉纺织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聘期中期考核表》

5.《武汉纺织大学第四轮聘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6月3日


  •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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