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辅导员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行政管理职级“双线晋升”的政策,拓宽辅导员晋升渠道,根据《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武纺党发[2016]10号)、《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辅导员管理职级晋升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符合学校管理岗相关任职条件的在编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按照《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4号)中规定的七级职员(管理七级非领导职务)、八级职员晋升资格条件执行,具体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工作流程 |
时间安排 |
备 注 |
发布通知 |
2021年12月15日 |
网站公布 |
个人申请 |
2021年12月22日前 |
对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具体见附件1) |
认定初审 |
2021年12月29日前 |
学工处考察业绩、初审建议 |
审定公示 |
2022年1月10日前 |
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认定、网上公示 |
学校发文 |
2022年2月28日前 |
学校发文聘用 |
四、组织领导
辅导员管理职级认定工作由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实施,重大问题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相关事宜
1.本次申报岗位时,有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2.辅导员管理职级的认定,只涉及管理岗位任职资格,不改变所聘岗位类别,工资待遇不变,管理职级认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3.因工作需要,今后辅导员转聘到管理岗的,按学校转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参考认定的管理职级聘用。
4.申请人员分别填写附件2和附件3,并于12月22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纸质版交学工部汇总,附件3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5831567@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易卉 59367480
附:1.武汉纺织大学七、八级职员任职资格(节选)
2.武汉纺织大学辅导员管理职级认定表
3.干部任免审批表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